雙重重大性(Double Materiality)
雙重重大性是 ESRS / CSRD 採用的揭露原則,要求企業同時評估「永續議題對企業財務的影響」與「企業營運對外部環境社會的衝擊」兩個方向。
傳統 GRI 採用「衝擊重大性」(單向:企業對外影響),ISSB / SASB 採用「財務重大性」(單向:永續對企業財務影響)。雙重重大性整合兩者,是歐盟 CSRD 的核心要求,也是 GRI 2021 標準的方向。台灣企業若供應歐盟客戶或在歐上市,需依 ESRS 進行雙重重大性分析。
ESG 術語表是台灣企業永續合規的核心參考文件,本頁收錄 30+ 個 ESG、永續報告、碳盤查、淨零相關名詞,提供中英對照、一句話定義與延伸說明。每個術語皆連結對應指南或權威來源,方便快速查閱與引用。
最後更新:2026 年 4 月 ・ 適用對象:永續部門、稽核、財務、ESG 報告編製者
雙重重大性是 ESRS / CSRD 採用的揭露原則,要求企業同時評估「永續議題對企業財務的影響」與「企業營運對外部環境社會的衝擊」兩個方向。
傳統 GRI 採用「衝擊重大性」(單向:企業對外影響),ISSB / SASB 採用「財務重大性」(單向:永續對企業財務影響)。雙重重大性整合兩者,是歐盟 CSRD 的核心要求,也是 GRI 2021 標準的方向。台灣企業若供應歐盟客戶或在歐上市,需依 ESRS 進行雙重重大性分析。
CBAM 是歐盟對高碳排進口商品課徵碳關稅的機制,2026 年起對水泥、鋼鐵、鋁、肥料、電力、氫氣六大類產品全面徵收。
過渡期(2023-10 ~ 2025-12)僅須申報嵌入排放量;2026 起依進口商品的碳含量購買 CBAM 憑證。台灣輸歐製造商需建立產品級碳足跡資料、聘請第三方查證,並向歐盟客戶提供碳含量數據,否則將以預設值課徵高額碳費。
碳費是台灣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規定,對年排放量達 2.5 萬噸 CO2e 以上的事業徵收的環境費用,2025 年起實施、2026 年首次開徵。
首批徵收對象約 281 家排碳大戶,費率每噸 NT$300 起跳,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達標者可適用優惠費率(NT$50-100/噸)。費率每三年檢討一次,預期將逐步上調以接軌國際碳價。
碳交易是政府設定排放總量上限,並讓企業依配額買賣碳排放權的市場機制,台灣於 2024 年由台灣碳權交易所啟動。
與「碳費」不同:碳費是強制收費,碳交易是市場機制。目前台灣以「自願減量」為主,企業可購買國內外經認證的碳權抵減自身排放或宣告碳中和。歐盟 EU ETS 是全球最大碳交易市場。
碳權是經認證機構核發、代表 1 公噸 CO2e 減排或移除量的可交易憑證,企業可購買用於抵減自身排放或達成碳中和宣告。
主要認證標準包括 Gold Standard、Verra VCS、台灣自願減量方法。需注意 SBTi 與多數國際倡議不允許碳權抵減 Scope 1/2 排放,僅可用於剩餘的範疇三或宣告中和。「漂綠」風險高,購買時須查驗永久性與外加性。
碳盤查是組織盤點所有溫室氣體排放源並依 ISO 14064-1 或 GHG Protocol 量化的過程,是 ESG 報告與淨零路徑的數據基礎。
範疇分為 Scope 1(直接排放)、Scope 2(外購電力/熱)、Scope 3(價值鏈間接排放)。台灣金管會要求上市櫃 2027 年前完成全集團盤查並通過第三方查證。首次盤查建議從邊界界定、活動數據蒐集、排放係數套用三步驟著手。
碳中和是組織或產品層級透過減量加上碳權抵換,使該範圍的淨溫室氣體排放等於零的狀態,常依 PAS 2060 或 ISO 14068-1 標準宣告。
與「淨零」差異:碳中和允許大量使用碳權抵換、且範圍可僅限 Scope 1+2;淨零要求依科學基礎大幅減量(通常需減 90% 以上)並與全球控溫 1.5°C 路徑一致。多數宣稱「碳中和」的企業並未達真正淨零。
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是企業依 TCFD 或 IFRS S2 框架,揭露氣候變遷對其治理、策略、風險管理、指標與目標四大面向的影響。
已被 IFRS S2 全面取代並擴充。台灣金管會自 2023 年起分階段要求上市櫃公司依 TCFD 揭露,2026 年將進一步適用 IFRS S2 / ESG 整合報告。
CDP 是 2000 年成立於英國的全球環境揭露平台,每年代表機構投資人、採購方向上萬家企業要求揭露氣候、水、森林相關數據。
CDP 評分(A 到 D-)已成國際供應鏈與資產管理機構篩選企業的關鍵 ESG 指標。台灣輸出國際品牌(Apple、Microsoft、Walmart)的供應商常被要求填報 CDP Climate Change 問卷。
CSRD 是歐盟 2023 年生效的企業永續報告指令,取代舊的 NFRD,要求約 5 萬家歐盟企業及部分非歐盟企業依 ESRS 揭露雙重重大性永續資訊。
適用對象包括所有歐盟大型公司、上市中小企業,以及在歐盟年營收逾 1.5 億歐元的非歐盟集團(含台灣母公司)。需第三方有限保證查證,2024 會計年度首批揭露。
CSDDD 是歐盟 2024 年通過的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,要求大型企業辨識、預防、終結其價值鏈對人權與環境的負面衝擊。
與 CSRD 不同:CSRD 是「揭露」,CSDDD 是「採取行動」。違反者面臨營業額 5% 以上罰款及民事責任。2027 年起分階段適用,台灣輸歐供應鏈將承擔跨境盡職調查義務。
CO2e(二氧化碳當量)是將不同溫室氣體依其全球暖化潛勢(GWP)統一換算為等效 CO2 排放量的單位,是碳盤查的標準計量單位。
GHG Protocol 涵蓋七種主要溫室氣體:CO2、CH4、N2O、HFCs、PFCs、SF6、NF3。例如 1 噸甲烷 = 28 噸 CO2e(IPCC AR5 100 年 GWP)。所有 ESG 排放數據皆須以 CO2e 報告。
DJSI 是 1999 年由 S&P Global 發布的全球永續投資基準指數,依其每年的企業永續評估(CSA)問卷,篩選各產業前 10% 的永續領導企業納入指數。
台灣企業常以入選 DJSI World 或 DJSI Emerging Markets 作為永續績效認證。問卷涵蓋經濟、環境、社會三大構面共 80-120 題,投入成本高但是 ESG 評等的黃金標準之一。
ESG 評分是第三方機構依其方法論對企業環境、社會、治理表現給予的標準化評等,主要供機構投資人作為投資決策參考。
主流評等機構包括 MSCI ESG Rating(AAA-CCC)、Sustainalytics ESG Risk Rating(0-40+ 風險分數)、ISS ESG、FTSE Russell。同一企業在不同機構的評分常存在顯著差異,反映方法論異質性。
ESRS 是歐盟 CSRD 指令下的具體揭露標準,由 EFRAG 制定,包含 2 套通用標準(ESRS 1, 2)與 10 套主題標準涵蓋環境、社會、治理。
首批 12 套已於 2023 年通過,2024 年起分階段適用。台灣供歐企業若被列入合併報告範圍,需依 ESRS E1(氣候變遷)等揭露雙重重大性、轉型計畫、Scope 1-3 排放等資訊。
綠色金融是以促進環境永續為目的之金融活動,包含綠色債券、綠色貸款、永續連結貸款、ESG 基金等工具,依綠色分類標準(Taxonomy)認定。
歐盟 EU Taxonomy、台灣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》是常見分類框架。發行綠色債券需取得第三方驗證、揭露資金用途與環境效益。台灣 2024 年永續債券發行量已達兆元規模。
GRI 是 1997 年成立、總部位於阿姆斯特丹的非營利組織,發布全球最廣泛採用的永續報告框架 GRI Standards,涵蓋通用、產業、主題三層次標準。
全球超過 10,000 家組織採用 GRI 報告。台灣金管會永續報告書編製規範以 GRI 為主要依據。2021 年改版後採用「衝擊重大性」原則,與 ISSB「財務重大性」形成互補。
GHG Protocol 是世界資源研究所(WRI)與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(WBCSD)發布的全球最廣為使用之溫室氣體盤查方法論,定義 Scope 1/2/3 三範疇。
包含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、產品生命週期標準、價值鏈(Scope 3)標準。CDP、SBTi、ISO 14064-1 皆與其相容。實務上 GHG Protocol 與 ISO 14064-1 為碳盤查兩大可互通的方法論。
ISSB 是 IFRS 基金會 2021 年成立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,發布 IFRS S1(一般永續揭露)與 IFRS S2(氣候揭露)作為全球永續財務報告基準。
已整合 SASB、TCFD、CDSB 等多套舊框架。台灣金管會公告 2026 會計年度起,資本額 100 億以上上市櫃公司須適用 IFRS S1/S2,2028 年擴及全部上市櫃。
ISO 14064 是國際標準化組織發布的溫室氣體量化、報告與查證系列標準,分三部分:14064-1(組織)、14064-2(專案)、14064-3(查證)。
台灣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以 ISO 14064-1:2018 為主要依據。第三方查證機構(如 BSI、SGS、TÜV)依 14064-3 提供合理保證或有限保證查證。
ISO 14067 是產品碳足跡量化與溝通標準,規範從原料、生產、運輸、使用到廢棄全生命週期的溫室氣體排放計算方法。
與 ISO 14064(組織碳)區分:14067 聚焦單一產品。蘋果、台積電供應鏈普遍要求供應商提供 ISO 14067 產品碳足跡。也是 CBAM 申報嵌入排放量的常用依據。
ISO 14001 是環境管理系統(EMS)國際標準,提供組織建立、實施、維持與持續改善環境績效的框架,是工廠端最普及的環境認證。
全球超過 50 萬家組織通過 ISO 14001 認證。建立完整 EMS 是後續推動碳盤查、能源管理、循環經濟的基礎。許多大型客戶供應商評鑑將 ISO 14001 列為必要條件。
ISO 50001 是能源管理系統(EnMS)國際標準,協助組織系統性監控、改善能源績效,常作為節電、達成 RE100 與 Scope 2 減量的管理基礎。
通過 ISO 50001 認證的工廠平均可實現 5-10% 能源效率改善。台灣經濟部能源署對能源大用戶(年用電 800 萬度以上)要求建立能源管理系統,ISO 50001 是合規快車道。
ISO 27001 是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SMS)國際標準,雖非專屬 ESG 標準,但屬於 ESG 中「治理(G)」面向常見的揭露指標,反映企業資料保護成熟度。
GRI 418-1(客戶隱私)、SASB 部分產業標準、TCFD 風險管理皆需揭露資訊安全治理。半導體、金融、醫療業客戶常要求供應商通過 ISO 27001 並納入 ESG 報告。
利害關係人是任何能影響組織營運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,常見類別包含員工、客戶、供應商、投資人、社區、政府、媒體、NGO 等。
GRI 2-29 要求揭露利害關係人鑑別流程。重大性議題分析的第一步即為盤點與排序利害關係人,並透過問卷、訪談、座談會等方式蒐集其關注議題。
MSCI ESG Rating 是 MSCI 針對全球 8,500+ 家上市公司的 ESG 評等系統,採 AAA 至 CCC 七級制,以衡量企業相對同業之 ESG 風險與機會管理表現。
評分聚焦「行業重大議題」(如半導體業重看水資源、碳排),而非全面打分。MSCI ESG 評等是 ETF 與被動式基金最廣使用的 ESG 篩選依據之一。
淨零是組織透過深度減碳(通常需減 90% 以上)使剩餘排放量等於同期間移除量的狀態,需與全球控溫 1.5°C 路徑一致,依 SBTi Net-Zero Standard 認證。
與「碳中和」差異:淨零不允許大量使用碳權替代減量、且須涵蓋 Scope 1/2/3 全部排放。台灣 2050 淨零排放路徑於 2022 年公布,企業需擬訂 2030 短期目標與 2050 長期目標。
重大性議題是企業透過利害關係人溝通與衝擊評估,篩選出對組織營運或對外影響最關鍵的永續議題清單,是 ESG 報告揭露的核心依據。
GRI 採衝擊重大性、ISSB 採財務重大性、ESRS 採雙重重大性。實務上需製作「重大性矩陣」(Materiality Matrix)視覺化呈現。重大性分析每 2-3 年應重新檢視。
Scope 1 是組織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所產生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,包含廠內燃料燃燒、製程排放、公司車輛、冷媒逸散等。
依 GHG Protocol / ISO 14064-1 為盤查首要範疇。常見資料來源:天然氣、柴油、汽油發票、冷媒補充紀錄、製程排放係數。中小企業 Scope 1 通常占總排放 10-30%。
Scope 2 是組織外購電力、熱、蒸汽或冷氣所對應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,採用「以位置為基礎」(location-based)或「以市場為基礎」(market-based)兩種計算法。
對多數服務業與輕工業,Scope 2 是最大排放源(占 50-80%)。台灣 2024 年電力排放係數約 0.474 kg CO2e/kWh。購買綠電或再生能源憑證(T-REC)可在市場法下抵減 Scope 2。
Scope 3 是組織價值鏈上下游所產生、非屬 Scope 1/2 的所有間接排放,分為 15 類,包含採購、運輸、員工通勤、產品使用、廢棄處理等。
對多數企業 Scope 3 占總排放 70-90%,是減碳的最大挑戰也是最大機會。SBTi 自 2024 年起要求所有目標涵蓋 Scope 3,IFRS S2 也將 Scope 3 揭露列為強制要求(除非不重大)。
SASB 是 2011 年成立、聚焦財務重大性的產業別永續會計準則,涵蓋 11 大產業 77 個子產業,2022 年併入 ISSB 持續維護。
SASB 標準以「投資人視角」設計,與 GRI 的「多元利害關係人視角」互補。台灣金管會永續報告書編製規範要求依產業別參考 SASB 揭露重大議題與量化指標。
SBTi 是 CDP、UN Global Compact、WRI、WWF 共同發起的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,依 IPCC 1.5°C 路徑審核並認證企業設定的減碳目標。
全球已逾 5,000 家企業承諾 SBTi 目標。短期目標(5-10 年)與淨零目標(Net-Zero Standard)為兩大認證類別。台灣台積電、聯電、長榮等龍頭企業皆已通過 SBTi 認證。
永續金融是涵蓋綠色金融、社會責任投資(SRI)與 ESG 整合投資的廣義金融活動,目標為將永續因子納入投資、貸款、保險決策。
工具包括 ESG 基金、永續債券、永續連結貸款(SLL)、影響力投資、轉型金融。台灣金管會「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.0」推動本國銀行擴大永續授信規模。
永續報告書是企業年度揭露其環境、社會、治理績效與目標的正式文件,依 GRI、SASB、TCFD、ISSB 等框架編製,是 ESG 溝通的核心載體。
台灣金管會分階段強制上市櫃公司編製:實收資本額 20 億以上、特定行業(食品、化學、金融等)已強制;2025 年起所有上市櫃公司全面適用。需第三方確信。
TCFD 是金融穩定委員會(FSB)2015 年成立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,發布涵蓋治理、策略、風險管理、指標與目標四大支柱的揭露建議。
TCFD 任務於 2023 年正式由 ISSB / IFRS S2 接手。台灣金管會 2023 年起要求上市櫃公司依 TCFD 揭露,2026 年起進一步適用 IFRS S2。
TNFD 是 2021 年成立、聚焦自然資本(生物多樣性、水、土地、海洋)相關財務風險與機會的揭露框架,2023 年發布 v1.0 建議書。
架構平行 TCFD 四支柱,但加入「定位(Locate)」與「依賴與衝擊評估」要求。製造業、農食業、營造業最受影響。預期將是繼 TCFD 之後下一波強制揭露框架。
溫室氣體是大氣中能吸收與釋放紅外線輻射、造成溫室效應的氣體;GHG Protocol 與京都議定書涵蓋七種:CO2、CH4、N2O、HFCs、PFCs、SF6、NF3。
不同 GHG 的暖化能力以全球暖化潛勢(GWP)量化,計算碳盤查時需將各 GHG 排放量乘以 GWP 換算為 CO2e。最新 IPCC AR6 GWP 值已更新,台灣盤查目前仍以 AR5 為主。
術語只是起點。芮恆協助首次編製永續報告與碳盤查的台灣中型企業,從利害關係人鑑別、重大性矩陣到 GRI/SASB/TCFD 整合揭露,最快 2 週交付初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