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下半年 ESG 法規行事曆:碳費、IFRS S1/S2、CBAM 年中盤點
TL;DR
- 台灣碳費首繳(2025 年排放量)已於 2026 年 5 月底截止;2026 年的排放量正在按正式費率計費,優惠費率是「年年審」,不是一次過關。
- 資本額百億以上上市櫃公司今年進入 IFRS S1/S2 適用首年,Scope 3 數據需求正沿供應鏈向中小企業傳導。
- 歐盟 CBAM 自 2026 年起進入正式期:歐盟進口商年進口逾 50 公噸列管產品即需授權申報人資格,首次年度申報 2027 年 9 月 30 日截止——但數據要從今年就開始留。
2026 年走到一半,三條法規戰線同時進入動真格的階段。這份月報整理下半年每個關鍵時點與對應準備,供 ESG 與財務主管排程使用。
一、碳費:首繳落幕,真正的成本管理才開始
台灣碳費已完成第一次申報與繳費——徵收對象(年排放 2.5 萬公噸 CO₂e 以上的電力、燃氣供應與製造業者)已在 2026 年 5 月底前,依 2025 年全年排放量繳出第一筆碳費。一般費率每公噸新台幣 300 元;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通過審查者,適用優惠費率 A(每噸 50 元)或 B(每噸 100 元),高碳洩漏風險產業另按排放量調整係數計收。
下半年兩個重點:
- 2026 年排放量正在累積。明年要繳的錢,由今年每一度電、每一公升燃料決定。今年才開始補盤查的企業,明年申報季會非常辛苦。
- 優惠費率年年審。適用優惠費率的企業,須依環境部時程(本年度為 4 月底前)提交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並通過審查,否則回到 300 元全額費率。減量進度應按季追蹤,而不是明年 3 月才發現落後。
環境部已預告費率分階段調升,2030 年一般費率可能達每噸 1,200 至 1,800 元。以年排放 3 萬公噸的一般製造業工廠估算(扣除 2.5 萬公噸起徵量):費率 300 元時年繳約 150 萬元,費率若走到 1,200 元即為 600 萬元——四倍。碳費不是會計科目的小數點,是資本支出等級的議題。
二、IFRS S1/S2:適用首年過半,Q3 是數據收斂期
金管會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的第一階段已經上路: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,自 2026 會計年度起依 IFRS S1、S2 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,2027 年起與財報同步申報;資本額 50 億至 100 億元公司 2027 年度跟上,其餘上市櫃公司 2028 年度全面適用。
首年有過渡措施——可先聚焦氣候相關揭露(S2),Scope 3 溫室氣體排放亦可延後一年——但這不代表可以拖。S2 要求的氣候風險財務影響、轉型計畫與目標績效,都以完整的溫室氣體盤查(對齊 GHG Protocol 與 ISO 14064-1)為地基。年度已過半,第三季是把上半年活動數據收攏、確認組織邊界與排放係數版本的最後合理窗口。
中小企業請注意:這條法規會找上你。
百億級公司為了準備 Scope 3 揭露,已開始向供應商發放碳數據問卷。交不出數據的供應商,在採購評分上會直接失分——這是 2026 年下半年最實際的供應鏈壓力。
三、CBAM:正式期第一年,50 公噸門檻決定要不要進場
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進入正式實施期。對台灣出口鏈最重要的三個數字:
- 50 公噸:歐盟進口商全年累計進口列管產品(鋼鐵、鋁、水泥、肥料、氫等)淨重低於 50 公噸可豁免;超過即須具備授權 CBAM 申報人(Authorised CBAM Declarant)資格。
- 2027 年 2 月 1 日:CBAM 憑證開放購買,價格連動 EU ETS 季均價。
- 2027 年 9 月 30 日:涵蓋 2026 全年進口的首次年度申報與憑證繳交截止(Omnibus 修法後自原 5 月底延後)。
期限看似都在明年,但正式期已大幅限縮預設值(default values)的適用——歐盟買家會轉頭要求台灣供應商提供實測且可查證的產品碳排數據。7 月正是盤點上半年對歐出貨的時點:若客戶端全年可能跨過 50 公噸門檻,現在就該啟動產品碳排量測,並持續追蹤台灣已繳碳費於 CBAM 折抵的認可進度。
下半年合規行事曆
| 時間 | 事項 | 對象 |
|---|---|---|
| 2026 Q3 | 上半年活動數據收斂、盤查邊界與係數版本確認 | 碳費/S2 適用企業 |
| 2026 Q3–Q4 | 回覆大型客戶 Scope 3 數據問卷 | 供應鏈中小企業 |
| 2026 Q4 | 自主減量計畫進度預檢 | 適用優惠費率企業 |
| 2027-02-01 | CBAM 憑證開放購買 | 對歐出口相關供應鏈 |
| 2027 年 4 月底前 | 自主減量執行進度報告送審 | 適用優惠費率企業 |
| 2027 年 5 月底前 | 2026 年度碳費申報繳費 | 碳費徵收對象 |
| 2027-09-30 | CBAM 首次年度申報+憑證繳交 | 授權 CBAM 申報人 |
結論:下半年的功課是「數據」,不是「文件」
三條法規的共同點:最後交出去的是文件,但決定成敗的是全年持續累積的活動數據。第三季開始整備還來得及,第四季才動手就是硬仗。
芮恆 Coreverie 把數據收集、排放係數比對與報告產出放在同一條產線上。想知道自己距離合規還有多遠,先用免費合規體檢三分鐘看結果;需要建立完整盤查的企業,可參考碳盤查服務與碳費試算;有明確時程壓力,歡迎與我們聊聊。
法規事實查核日:2026-07-04。資料來源:環境部碳費徵收平台、金管會新聞稿(2026-01)、EU CBAM Omnibus Reg. (EU) 2025/2083。